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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河北师范大学2015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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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1:3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梦想青春,魅力校园主题
活动项目和形式分艺术表演、艺术作品两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参加对象和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高校的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2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片段)、舞剧(片段)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雕塑,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一)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本校学生,乙组(专业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普通组)演出。
(二)报送数量:
甲组(普通组)报送要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团委报送。其中,各学院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每种表演形式必须报送至少1个节目;(注:独唱、独奏和独舞节目不得报送);各学院报送的艺术作品类总数原则上不少于15件。
乙组(专业组)报送要求:
音乐学院: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必须涵盖声乐、器乐、舞蹈、音乐剧(片段)四种形式,报送作品总数应不低于15首(支)。
美术与设计学院:报送艺术作品类节目必须涵盖绘画、书法、摄影、设计4种形式;报送作品总数应不低于30件。
新闻传播学院:报送艺术作品类必须涵盖微电影作品,原则上总数不低于15件。另外,其它各类相关专业的院系必须报送相关专业作品。
(三)报送方式   
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戏剧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院系、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光盘的内容中不要出现所在学院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四)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件;艺术作品不能装裱;艺术作品需按照校团委统一下发标签填写作者姓名、所在院系、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等,标签应粘贴在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系、组别、作品名称。
(五)具体作品报送表格、报送地点、时间等将另文通知。 报送作品所需的光盘由校团委统一提供。

时间安排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一、动员宣传阶段(11月2日—10日):各学院团委积极宣传此次活动,并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此次艺术展演活动,并引导广大同学踊跃参加各类高雅校园文化活动。  
二、作品报送阶段(11月15日—12月6日):各学院团委积极收集本学院学生作品,整理分类后评选出优秀节目和作品报送校团委。
三、作品展演展示阶段(12月7日—12月15日)校团委将举办艺术节目集中展演、优秀作品展览等活动,评选出我校优秀作品并颁奖。  
奖励办法(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设学院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优秀创作奖:在艺术表演类的原创节目中评选。
5.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和艺术作品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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